個資聲明
高雄市鎮港園社區大學|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聲明
歡迎使用高雄市鎮港園社區大學(以下稱本校)相關服務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 為確保您的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當您已閱讀並同意本告知內容,即表示您願以電子文件方式 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。若不同意,請離開此頁面;如需服務請洽第一社大服務人員。
※以下為本校依法必須向您告知之各項聲明。
-
一、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
辦理各項教育服務與活動、授予學習證書、課程或活動事務聯繫、保險、教育統計,以及本校依法設立之法定義務,均屬本校個資蒐集目的。
-
二、個人資料蒐集類別
中、英文姓名、性別、國民身分證(或居留證)號碼、出生年月日、電話號碼、電子郵件、通訊地址、緊急聯絡人、學歷、職業、筆跡與紙本文件等。
-
三、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(一)期間業務所需保存期間,以及相關法律、法令或契約規定之保存年限。
(二)地區本校提供服務之地區。
(三)對象本校職員、保險公司、主管機關、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。
(四)方式以電子文件、紙本,或以自動化/非自動化之方式利用;在無須辨識個人身分之情形下,均以去識別化方式使用。
-
四、您依個資法第三條得行使之權利
您得向本校行使: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請求製給複本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/處理/利用、請求刪除等權利。 惟刪除學籍後將不得享有舊生優惠。
-
五、資料提供之正確性與可能影響
您應確保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正確、最新且完整;如資料異動請向本校申請更新。您得選擇不提供,但可能影響權益或服務進行。
-
六、未盡事宜
本同意書未盡事宜,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。
-
七、內容修訂
本校保留隨時修訂本聲明內容之權利;修正時亦同。
聯絡方式
小港
高雄市鎮港園社區大學|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聲明
歡迎使用高雄市鎮港園社區大學(以下稱本校)相關服務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 為確保您的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當您已閱讀並同意本告知內容,即表示您願以電子文件方式 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。若不同意,請離開此頁面;如需服務請洽第一社大服務人員。
※以下為本校依法必須向您告知之各項聲明。
-
一、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
辦理各項教育服務與活動、授予學習證書、課程或活動事務聯繫、保險、教育統計,以及本校依法設立之法定義務,均屬本校個資蒐集目的。
-
二、個人資料蒐集類別
中、英文姓名、性別、國民身分證(或居留證)號碼、出生年月日、電話號碼、電子郵件、通訊地址、緊急聯絡人、學歷、職業、筆跡與紙本文件等。
-
三、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(一)期間業務所需保存期間,以及相關法律、法令或契約規定之保存年限。
(二)地區本校提供服務之地區。
(三)對象本校職員、保險公司、主管機關、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。
(四)方式以電子文件、紙本,或以自動化/非自動化之方式利用;在無須辨識個人身分之情形下,均以去識別化方式使用。
-
四、您依個資法第三條得行使之權利
您得向本校行使: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請求製給複本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/處理/利用、請求刪除等權利。 惟刪除學籍後將不得享有舊生優惠。
-
五、資料提供之正確性與可能影響
您應確保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正確、最新且完整;如資料異動請向本校申請更新。您得選擇不提供,但可能影響權益或服務進行。
-
六、未盡事宜
本同意書未盡事宜,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。
-
七、內容修訂
本校保留隨時修訂本聲明內容之權利;修正時亦同。



